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8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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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6)9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编号开头为2020、2021、2022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此次验收清理为上述范围内项目最后一次结项机会。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自主申请。申请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原则上应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1)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以下简称结项鉴定表),并提供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等。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二)填报系统。有结项需求的项目主持人联系教务部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研平台"(网址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照工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后,将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以及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材料上传到系统,系统开放至5月31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三、联系方式
教务部303室,联系人:梁韶娟,联系电话:87665195。
附件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试行)
教务部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