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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年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点击数: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务部(通知)
 
 教便字〔2022〕1
 

 

 
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习工作,规范实习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41号)和《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确保2022年本科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系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实习指导(带队)教师遴选、实习形式与方式确定、实习单位审核等工作,加强实习过程检查与监控管理,组织落实2021级学生的认知实习2020级学生的专业调研和2019级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

1.2021级学生的认知实习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生所在系共同组织实施,利用暑期完成,实习成绩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考核评定

2.2020级学生的专业调研由学生所在系负责组织实施体时间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成绩由所在系负责考核评3.2019级学生的专业实习由所在系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成绩由学生所在系负责考核评

、实习的形式与要求

1.实习形式。在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和不影响实习教学质量的前提,学校鼓励各系、专业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实习模式,丰富实习教学内容疫情防控期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虚拟仿真、观看录像等实践教学形式,采取线上实习、分散实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实习

2.实习要求。各系应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在保障学生安全健康前提下合理安排实习形式,科学确定实习单位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中需包含防疫、安全等相关要求,强化过程管理与监控,实行 包联报告制度,做好实习安全管理,确保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各系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撰写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材料存档

1 .各系于 5  30 日前 ,将《2022年实习工作计划》一式一份 ,交教务部备案。

2.各系于1031日前,通过教务系统完成实习成绩提交,并将成绩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教务部存档

3.各系于1131日前将《实习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文档和新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PDF格式扫描件各一份,交教务部备案

 
 
 
教务部  
  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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