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及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函〔2024〕16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范围和条件
我院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网上注册申请及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学校网上审核、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册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11月6日-12日(9:00~24:00)。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工作单位”须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请勿附加院系等信息。
(二)申请人网上提交有关材料
11月15日-19日,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的申请人,请注册登录“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https://jszgrd.hee.gov.cn)点击“新认定网报入口”进行提交相关材料。
(三)现场确认
1.时间:11月20日-21日(8:30-11:30;14:00-17:00)。
2.地点:行政楼303室。
3.现场确认时,申请教师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3)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网址: http://jszgcjxx.hee.gov.cn/) 查询,不需要打印。
(5)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1)。
体检时间:自通知发布后申请人即可自行体检。
体检地点: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二甲及以上)均可。
体检表必须双面打印,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心电、肝功、胸透三项,要有医生给出的检测结论,明确合格或者不合格。
体检标准及办法:(见附件2)。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7)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原件(见附件3)。
(8)近期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照片同版)。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二)相关材料均使用A4纸。